据澎湃新闻,5月15日,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就发展我国东北地区周边国家口岸国际贸易中转业务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2007年起,根据国际转运业务,我国同意将本区货物运至邻国港口中转,再运至我国南部港口入境。国际转关是国际通行的报关业务,中方积累了多年的实践经验。
2007年,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允许我国黑龙江省经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等多个境外口岸开展国际中转业务,相关业务运行良好。
2023年5月,海关总署宣布吉林省新增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境外中转口岸。这是有关国家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海关总署将在跟踪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支持业务发展。